身障特考五等考試-地政土地行政大意104 年第 39 題單選題
下列何者不屬行政罰法明文規定之阻卻違法事由?
A依法令之行為
B對於現在不法之侵害,而出於防衛自己或他人權利之行為
C因避免自己或他人生命、身體、自由、名譽或財產之緊急危難而出於不得已之行為
D因不知法規而違反行政法上義務之行為正確答案
D正確答案
行政罰法明文阻卻違法事由有依法令、正當防衛、緊急避難;不知法規僅能減免責任,非阻卻違法。
為什麼答案是 D
行政罰法第8條規定「不得因不知法規而免除行政處罰責任」,但得按情節減輕或免除其處罰,屬「責任」層次的減免,並非「違法性」的阻卻事由,兩者層級不同。
載入中…
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行政罰法明文阻卻違法事由有依法令、正當防衛、緊急避難;不知法規僅能減免責任,非阻卻違法。
看到「不知法規」直接選!那是第8條減免責任條款,不是阻卻違法。
逐選項分析
A✕
行政罰法第11條明定「依法令之行為,不予處罰」,屬法定阻卻違法事由,敘述正確。
B✕
行政罰法第12條規定正當防衛:對現在不法侵害,為防衛自己或他人權利之行為不罰,屬明文阻卻違法事由。
C✕
行政罰法第13條規定緊急避難:為避免自己或他人生命、身體、自由、名譽或財產之緊急危難而出於不得已之行為不罰。
D✓ 正確
行政罰法第8條規定「不得因不知法規而免除行政處罰責任」,但得按情節減輕或免除其處罰,屬「責任」層次的減免,並非「違法性」的阻卻事由,兩者層級不同。
行政罰法阻卻事由一覽
| 條文 | 事由 | 類型 | 效果 |
|---|
| 第11條 | 依法令之行為 | 阻卻違法 | 不罰 |
| 第12條 | 正當防衛 | 阻卻違法 | 不罰(過當得減免) |
| 第13條 | 緊急避難 | 阻卻違法 | 不罰(過當得減免) |
| 第8條 | 不知法規 | 責任減免 | 不免責,得減免 |
| 第9條 | 未滿14歲/精神障礙 | 阻卻/減輕責任 | 不罰或減輕 |
本題陷阱在混淆「違法性」與「有責性」兩個層級。D的「不知法規」屬於責任層次的禁止錯誤,行政罰法第8條明文「不得因不知法規而免除責任」,僅得減輕;而ABC則是違法性層次的阻卻事由,行為根本不違法。考生若只憑「好像都是不處罰的理由」易誤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