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向管轄法院起訴乙,請求清償借款新臺幣 80 萬元。乙就甲交付乙該 80 萬元的事實,有爭執。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甲就交付乙該 80 萬元的事實,負舉證責任正確答案
B乙就甲未交付乙該 80 萬元的事實,負舉證責任
C就甲交付乙該 80 萬元的事實,屬於法院依職權調查事項
D由先主張或否認之一方,負舉證責任
答案與詳解
正確。依民事訴訟法關於舉證責任的一般原則,當事人主張有利於己之事實者,就其事實負舉證責任。甲要請求返還借款,須先證明借貸關係的成立要件,其中核心即包括金錢交付事實。故甲應就交付 80 萬元負舉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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