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多數人訴訟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被選定人有為選定人為一切訴訟行為之權,但選定人得限制其為捨棄、認諾、撤回或和解
B多數有共同利益之人,得選定其中一人或數人,為選定人及被選定人全體起訴或被訴,經選定後,其他當事人脫離訴訟
C被選定人中,有因死亡或其他事由喪失其資格者,他被選定人不得為全體為訴訟行為,需再行補選正確答案
D以公益為目的之社團法人或財團法人,經其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於章程所定目的範圍內,得對侵害多數人利益之行為人,提起不作為之訴
答案與詳解
民訴第43條規定,被選定人中有因死亡或其他事由喪失資格者,他被選定人「仍得」為全體為訴訟行為,不需補選。本選項敘述錯誤,為本題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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