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起訴之效力,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檢察官就犯罪事實一部起訴者,法院認起訴一部免訴,未經起訴之他部無罪,效力及於全部
B檢察官就犯罪事實一部起訴者,法院認起訴一部無罪,未經起訴之他部有罪,效力及於全部
C檢察官就犯罪事實一部起訴者,法院認起訴一部有罪,未經起訴之他部有罪,效力及於全部正確答案
D檢察官就犯罪事實一部起訴者,法院認起訴一部有罪,未經起訴之他部無罪,效力仍及於全部
答案與詳解
起訴一部有罪,他部亦有罪且屬實質上或裁判上一罪,依刑訴法第267條公訴不可分原則,起訴效力及於全部,法院應一併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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