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主張一直受到丙的毀謗及網路霸凌,乃共同以丙為被告,向丙的住所地法院起訴,請求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受訴法院應對甲、乙為合一確定的判決
B甲對丙所為的有利訴訟行為,效力及於共同原告全體
C丙對乙所為的訴訟行為,效力及於共同原告全體
D如乙撤回起訴,受訴法院僅應就甲、丙的訴訟為裁判正確答案
答案與詳解
普通共同訴訟各原告獨立,乙撤回起訴後,僅剩甲丙間訴訟繫屬,法院只就甲丙部分審判,完全符合共同訴訟人獨立原則。
Examly 收錄 38 萬+ 道歷屆題目,每題都有像這樣的精選詳解。免費下載,立即開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