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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五等考試-庭務員類科司法五等考試-錄事類科
民事訴訟法大意與刑事訴訟法大意1067單選題

甲、乙與丙三人之住所分別位於臺北市、桃園市與新竹市,某日甲乙二人於苗栗市因細故毆打丙成傷,丙欲對甲乙共同起訴,請求侵權行為之損害賠償。丙應向下列何一地方法院提起訴訟?

A苗栗正確答案
B新竹
C桃園
D臺北
答案與詳解
A
正確答案
侵權行為由行為地法院管轄,本題毆打發生在苗栗,故苗栗地院有管轄權。

為什麼答案是 A

侵權行為(毆打)發生在苗栗市,依民訴第15條,因侵權行為涉訟者,得由行為地之法院管轄,故苗栗地院有管轄權。

考點:侵權行為地管轄考點:原告住所≠管轄考點:被告住所管轄
載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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