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於第一審法院起訴,請求被告乙賠償新臺幣(下同)200萬元,法院依甲之聲明,為其勝訴之判決。下列何種情形不具備上訴利益?
A法院酌定擔保金額,宣告甲供擔保後,得為假執行
B在第一審言詞辯論終結後,甲之損害範圍擴大為250萬元正確答案
C法院斟酌乙之狀況,兼顧甲之利益,而於判決內命乙為分期給付
D法院為甲應同時履行之附條件判決
答案與詳解
甲原請求 200 萬全部獲准,判決範圍內完全勝訴。損害於言詞辯論終結後才擴大為 250 萬,屬新發生事實,應另行起訴,不能以上訴救濟,無上訴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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