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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五等考試-庭務員類科司法五等考試-錄事類科
民事訴訟法大意與刑事訴訟法大意10611單選題

下列關於言詞辯論之敘述,何者正確?

A當事人以一訴主張之數項標的,法院得命分別辯論正確答案
B分別提起之數宗訴訟,法院應分別辯論並分別裁判
C命合併辯論之數宗訴訟,應合併裁判
D當事人關於同一訴訟標的,提出數種獨立之攻擊方法者,法院不得命限制辯論
答案與詳解
A
正確答案
法院有訴訟指揮權,可命分別辯論、合併辯論或限制辯論,以促進訴訟。

為什麼答案是 A

民訴法第 204 條:當事人以一訴主張之數項標的,法院得命分別辯論。此為法院訴訟指揮權之展現,屬裁量權。

考點:分別辯論考點:合併辯論考點:合併裁判考點:限制辯論
載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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