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五等考試-錄事類科法學大意112 年第 8 題單選題考點:法院化趨勢考點:憲法法庭
有關憲法訴訟法,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憲法訴訟法使司法院大法官進一步「法院化」
B憲法訴訟法以「憲法法庭」取代「大法官會議」
C憲法訴訟法以「憲法裁判」取代「大法官解釋」
D人民聲請憲法審查,憲法訴訟法只能宣告確定終局裁判違憲正確答案
D正確答案
憲法訴訟法 111 年施行後,大法官法院化、憲法法庭取代大法官會議、裁判取代解釋;人民聲請不只能宣告裁判違憲,還可宣告所適用法規範違憲。
逐選項解析
A憲法訴訟法使司法院大法官進一步「法院化」法院化趨勢✕ 錯誤
正確敘述。憲訴法採裁判化、法庭化,審理程序更接近一般訴訟,大法官以法官身分作成裁判,確實進一步「法院化」。
B憲法訴訟法以「憲法法庭」取代「大法官會議」憲法法庭✕ 錯誤
正確敘述。憲訴法第 1、2 條明定司法院大法官組成「憲法法庭」行使審判權,取代原「大法官會議」的合議模式。
C憲法訴訟法以「憲法裁判」取代「大法官解釋」✕ 錯誤
D人民聲請憲法審查,憲法訴訟法只能宣告確定終局裁判違憲✓ 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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