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關於民事訴訟能力之敘述,何者錯誤?
A受監護宣告者,無訴訟能力
B受輔助宣告者起訴或上訴,無須經輔助人同意正確答案
C外國人依其本國法律無訴訟能力,而依中華民國法律有訴訟能力者,視為有訴訟能力
D當事人訴訟能力有欠缺可以補正者,審判長應定期間命其補正
答案與詳解
錯誤(本題答案)。民訴§45-1II僅規定受輔助宣告之人『就他造之起訴或上訴為訴訟行為時』無須經輔助人同意;受輔助宣告人『自己』提起訴訟或上訴,仍屬民法§15-2I③『為訴訟行為』,須經輔助人同意。本選項漏掉『他造』之限定,將主動起訴上訴也說成免同意,敘述錯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