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經濟商務人員考試三等考試-國際經濟商務人員類科國際經貿法律組基礎法學(民法、刑法及行政法)111 年第 27 題單選題
下列何者並非強盜罪之結合犯類型?
A強盜強制性交
B強盜重傷
C強盜殺人
D強盜妨害自由正確答案
D正確答案
強盜結合犯限於強盜+強制性交/擄人勒贖/放火/殺人/重傷五種,不含妨害自由。
為什麼答案是 D
刑法第332條並未將「強盜妨害自由」列為結合犯,妨害自由若於強盜過程中發生,多為強盜罪的手段行為所吸收,不另成立結合犯。
載入中…
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強盜結合犯限於強盜+強制性交/擄人勒贖/放火/殺人/重傷五種,不含妨害自由。
背口訣:強盜『性、擄、火、殺、傷』五結合,沒有妨害自由。
逐選項分析
A✕
刑法第332條第2項第2款明定強盜而強制性交者為結合犯,處死刑或無期徒刑。
B✕
刑法第332條第2項第4款明定強盜而使人受重傷者為結合犯,屬法定結合犯類型之一。
C✕
刑法第332條第1項明定強盜而故意殺人者,處死刑或無期徒刑,為最典型的強盜結合犯。
D✓ 正確
刑法第332條並未將「強盜妨害自由」列為結合犯,妨害自由若於強盜過程中發生,多為強盜罪的手段行為所吸收,不另成立結合犯。
刑法第332條 強盜結合犯五類型
| 條項 | 結合行為 | 法定刑 | 是否本題選項 |
|---|
| 第1項 | 強盜 + 故意殺人 | 死刑或無期徒刑 | C ✓ |
| 第2項第1款 | 強盜 + 放火 | 死刑、無期或10年以上 | — |
| 第2項第2款 | 強盜 + 強制性交 | 死刑、無期或10年以上 | A ✓ |
| 第2項第3款 | 強盜 + 擄人勒贖 | 死刑、無期或10年以上 | — |
| 第2項第4款 | 強盜 + 使人重傷 | 死刑、無期或10年以上 | B ✓ |
| (無) | 強盜 + 妨害自由 | 非結合犯 | D ✗ |
強盜結合犯是刑法特別重罪,條文只列五種:殺人、重傷、強制性交、放火、擄人勒贖。考選部最愛拿「妨害自由」當誘答,因為搶劫時常會綑綁被害人,但剝奪行動自由不在法定類型內。判斷關鍵是背熟這五種,只要選項出現「強盜+其他犯罪」就要警覺,檢查是不是五種之一。實務見解認為結合犯採列舉規定,縱使強盜時另犯其他重罪,也只能數罪併罰,不適用結合犯的加重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