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以不實資料及證件向乙主管機關申請補助獲准。嗣遭人檢舉,乙始發現甲實則並不符合補助資格及條件。依行政程序法規定,乙得如何處理?
A向行政法院提起一般給付訴訟,請求法院命甲返還補助款
B逕以書面行政處分命甲返還補助款
C廢止原授益處分,並向行政法院提起一般給付訴訟,請求法院命甲返還補助款
D撤銷原授益處分,並以書面行政處分命甲返還補助款正確答案
答案與詳解
甲以不實資料申請,原處分自始違法,依行政程序法第117條「撤銷」違法授益處分;再依第127條以書面行政處分命返還補助款,程序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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