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經濟商務人員考試三等考試-國際經濟商務人員類科國際經貿法律組基礎法學(民法、刑法及行政法)111 年第 23 題單選題
有追訴或處罰犯罪職務之公務員,為下列何種行為不成立刑法第 125 條濫權追訴罪?
A濫用職權逮捕
B濫用職權搜索正確答案
C濫用職權羈押
D意圖取供而施強暴脅迫
B正確答案
刑法第125條濫權追訴處罰罪的法定行為態樣為:濫權逮捕羈押、意圖取供施暴、故意枉法追訴,不包含「搜索」。
為什麼答案是 B
「搜索」不在第125條列舉範圍內!濫用職權搜索應論以刑法第307條違法搜索罪,而非濫權追訴罪。這是本題關鍵區辨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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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刑法第125條濫權追訴處罰罪的法定行為態樣為:濫權逮捕羈押、意圖取供施暴、故意枉法追訴,不包含「搜索」。
背口訣:「逮捕、羈押、取供、追訴」四種,沒有搜索!搜索濫權另成立刑法第307條違法搜索罪。
逐選項分析
A✕
濫用職權逮捕屬刑法第125條第1項第1款明文行為態樣,成立濫權追訴處罰罪。
B✓ 正確
「搜索」不在第125條列舉範圍內!濫用職權搜索應論以刑法第307條違法搜索罪,而非濫權追訴罪。這是本題關鍵區辨點。
C✕
濫用職權羈押屬第125條第1項第1款明文規範之行為,成立濫權追訴處罰罪。
D✕
意圖取供而施強暴脅迫為第125條第1項第2款明文規定之行為態樣,成立濫權追訴處罰罪。
刑法第125條濫權追訴處罰罪 vs 第307條違法搜索罪
| 法條 | 行為態樣 | 主體 | 保護法益 |
|---|
| §125 第1款 | 濫權逮捕、羈押 | 有追訴處罰職務之公務員 | 人身自由 |
| §125 第2款 | 意圖取供施強暴脅迫 | 有追訴處罰職務之公務員 | 身體自由 |
| §125 第3款 | 明知無罪而追訴、有罪而不追訴(枉法裁判追訴) | 有追訴處罰職務之公務員 | 司法公正 |
| §307 | 不依法令搜索他人身體、住宅、建築物、舟車或航空機 | 一般公務員 | 居住自由、隱私 |
考生常誤以為「逮捕、搜索、羈押」都是強制處分,都屬濫權追訴罪。但第125條僅列「逮捕、羈押」,搜索獨立規定在第307條違法搜索罪。命題者就是要測試你能否精準區辨這兩條的行為態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