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公務人員三等-法制類科民法114 年第 5 題單選題
下列關於期日及期間之敘述,何者錯誤?
A休息日在期間中而非期間之末日者,不得予以扣除
B民法第120條關於始日不算入之規定,於年齡之計算,即不得適用
C於計算年齡之末日,為星期日、紀念日或其他休息日時,得適用民法第122條有關期日補充與期間延長之規定正確答案
D死亡之月、日無從確定時,得類推適用民法第124條有關年齡計算之規定
C正確答案
年齡計算為連續期間,不適用始日不算入及休息日延長規定
為什麼答案是 C
年齡計算採連續計算方式,末日縱為星期日或休息日,仍不能適用第122條延長規定,否則每個人年齡會因末日不同而異。此敘述錯誤,即為本題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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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年齡計算為連續期間,不適用始日不算入及休息日延長規定
記住:年齡計算是『特殊規則』——從出生日起算、連續計算、不扣休息日、不延末日
逐選項分析
A✕
民法第122條僅規定休息日在『期間之末日』時延長,若在期間中間則不扣除,正常天數照算。此敘述正確。
B✕
民法第124條第1項規定年齡自出生之日起算,出生日即算入,排除第120條始日不算入之原則。此敘述正確。
C✓ 正確
年齡計算採連續計算方式,末日縱為星期日或休息日,仍不能適用第122條延長規定,否則每個人年齡會因末日不同而異。此敘述錯誤,即為本題答案。
D✕
死亡月日無從確定時,實務與學說認為可類推適用第124條第2項(僅知出生年而不知月日者,推定為7月1日出生)之法理。此敘述正確。
期日期間 vs 年齡計算對照
| 項目 | 一般期間(§120) | 年齡計算(§124) |
|---|
| 始日 | 不算入 | 算入(出生日起算) |
| 計算方式 | 可分段 | 連續計算 |
| 末日休息日 | 延長(§122) | 不延長 |
| 月日不詳 | — | 推定7月1日 |
C 選項看似合理——末日遇休息日延長是一般原則。但年齡是『連續、客觀』的事實,若因末日是星期日就延後一天成年,會造成法律關係混亂,故年齡計算排除第122條適用。這是民法總則最經典的例外考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