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mly題庫立即開始練習
地方政府公務人員三等-法制類科民法11411單選題

甲對乙有新臺幣100萬元之債權,乙與丙訂立債務承擔契約,由丙承擔乙之債務。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乙與丙訂立之債務承擔契約,非經甲承認,對甲不生效力正確答案
B乙與丙訂立之債務承擔契約,非經甲承認,契約不生效力
C於乙與丙之債務承擔契約成立時,丙即成為甲之債務人
D於乙與丙之債務承擔契約生效時,丙即成為甲之債務人
答案與詳解
A
正確答案
第三人與債務人訂立之債務承擔契約,非經債權人承認,對債權人不生效力(民§301)。

為什麼答案是 A

民法第301條明文:第三人與債務人訂立承擔債務之契約,非經債權人承認,對於債權人不生效力。契約本身於乙丙間有效,只是不能拘束甲。

考點:民§301對外效力考點:相對vs絕對無效考點:承認始生承擔效力考點:生效≠對甲生效
載入中…

民法 相關題目

想練更多民法考古題?

Examly 收錄 38 萬+ 道歷屆題目,每題都有像這樣的精選詳解。免費下載,立即開練。

Download on theApp Store即將推出Google Play
黑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