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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公務人員三等-法制類科民法1147單選題

甲向乙承租店面A,供經營餐廳使用。某日,甲之受僱人丙於添加菜餚加熱用之酒精膏時,不慎引發大火燒毀A屋並燒傷顧客丁。關於當事人間之法律關係,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丙不具重大過失時,丁不得向甲主張民法第188條有關受僱人之侵權行為責任
B丙不具重大過失時,乙不得向甲主張民法第434條有關租賃物之失火責任正確答案
C丙不具重大過失時,丁不得向丙主張民法第184條第1項前段規定之侵權行為責任
D丙不具重大過失時,乙不得向丙主張民法第184條第1項前段規定之侵權行為責任
答案與詳解
B
正確答案
租賃物失火責任(§434)限於重大過失;一般侵權(§184)與僱用人責任(§188)僅需輕過失即可成立。

為什麼答案是 B

民法第434條租賃物失火責任限於「重大過失」。丙為甲之履行輔助人,丙無重大過失時,甲亦無,乙不得向甲主張本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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