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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技普考-不動產經紀人民法概要105 年第 31 題單選題考點:收養二親等禁婚考點:收養四親等同輩

下列何者違反近親禁婚範圍之規定?

A甲先收養丙男,再收養丁女,丙與丁之結婚正確答案
B甲有一子乙,再收養一女丙,之後乙育有一子丁,丙育有一女戊,丁與戊之結婚
C乙有一女丙,另外收養一女丁,戊有一子己,另外收養一子庚。未久,甲收養乙與戊,丙與己之結婚,丁與庚之結婚
D甲與前妻育有一子乙,丙與前夫育有一女丁,甲與丙後來結婚,未久,乙與丁欲結婚
答案與詳解
A
正確答案
因收養成立的旁系血親,只有「四親等及六親等且輩分相同」才能結婚。養兄妹為二親等,不在例外範圍內,依法不得結婚。

逐選項解析

A甲先收養丙男,再收養丁女,丙與丁之結婚收養二親等禁婚✓ 正確
甲收養丙與丁,兩人為「因收養而成立之二親等旁系血親」(養兄妹)。民法第983條規定,旁系血親六親等內不得結婚,例外僅限「因收養成立之四、六親等且同輩分」。二親等無例外,故不得結婚。
B甲有一子乙,再收養一女丙,之後乙育有一子丁,丙育有一女戊,丁與戊之結婚收養四親等同輩✕ 錯誤
丁與戊為表兄妹,屬於「因收養而成立之四親等旁系血親」,且兩人輩分相同。符合民法第983條第1項第2款但書的例外規定,因此可以合法結婚。
C乙有一女丙,另外收養一女丁,戊有一子己,另外收養一子庚。未久,甲收養乙與戊,丙與己之結婚,丁與庚之結婚✕ 易錯陷阱
D甲與前妻育有一子乙,丙與前夫育有一女丁,甲與丙後來結婚,未久,乙與丁欲結婚✕ 易錯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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