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何者違反近親禁婚範圍之規定?
A甲先收養丙男,再收養丁女,丙與丁之結婚正確答案
B甲有一子乙,再收養一女丙,之後乙育有一子丁,丙育有一女戊,丁與戊之結婚
C乙有一女丙,另外收養一女丁,戊有一子己,另外收養一子庚。未久,甲收養乙與戊,丙與己之結婚,丁與庚之結婚
D甲與前妻育有一子乙,丙與前夫育有一女丁,甲與丙後來結婚,未久,乙與丁欲結婚
答案與詳解
甲收養丙與丁,兩人為「因收養而成立之二親等旁系血親」(養兄妹)。民法第983條規定,旁系血親六親等內不得結婚,例外僅限「因收養成立之四、六親等且同輩分」。二親等無例外,故不得結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