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普考-不動產經紀人民法概要105 年第 26 題單選題考點:追及效力考點:標的物不可分性
有關抵押權之特性,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當不動產所有人設定抵押權後,其抵押權不因該不動產之物權讓與而受影響
B抵押之不動產如經分割,其抵押權不因該不動產經分割或讓與一部而受影響
C以抵押權擔保之債權,其抵押權不因該債權經分割或讓與一部而受影響
D抵押權之獨立性在於其得由債權分離而為讓與,或為其他債權之擔保正確答案
D正確答案
抵押權具從屬性,不得與債權分離單獨讓與或作為他債擔保,D 違反從屬性原則。
逐選項解析
A當不動產所有人設定抵押權後,其抵押權不因該不動產之物權讓與而受影響追及效力✕ 錯誤
正確。此為抵押權的追及效力,不動產所有權讓與後,抵押權仍附隨於該不動產,新所有人須承受該負擔。民法第867條明文規定。
B抵押之不動產如經分割,其抵押權不因該不動產經分割或讓與一部而受影響標的物不可分性✕ 錯誤
正確。抵押權具不可分性,標的物分割或讓與一部時,抵押權仍存在於全部物上,每一部分均擔保全部債權。民法第868條規定。
C以抵押權擔保之債權,其抵押權不因該債權經分割或讓與一部而受影響✕ 錯誤
D抵押權之獨立性在於其得由債權分離而為讓與,或為其他債權之擔保✓ 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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