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普考-不動產經紀人民法概要105 年第 35 題單選題
下列何者屬於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之標的財產?
A婚前財產
B婚後之薪資所得正確答案
C婚後因繼承所得之財產
D婚後所取得之慰撫金
B正確答案
屬於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標的財產者為婚後薪資所得,答案為 B。
為什麼答案是 B
對。婚後薪資所得屬夫妻於婚姻關係存續中取得之有償財產,原則上列入剩餘財產分配計算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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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屬於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標的財產者為婚後薪資所得,答案為 B。
先抓民法法定財產制的核心規則:剩餘財產分配以「現存婚後財產」為基礎,但「因繼承或其他無償取得之財產」及「慰撫金」依法排除;婚前財產本來也不列入。因此四個選項中,只有婚後之薪資所得屬於可列入計算的婚後財產。
逐選項分析
A✕
錯。婚前財產不屬於婚後財產,自非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之標的。
B✓ 正確
對。婚後薪資所得屬夫妻於婚姻關係存續中取得之有償財產,原則上列入剩餘財產分配計算範圍。
C✕
錯。婚後因繼承所得之財產,雖取得時點在婚後,但民法明文排除,不列入剩餘財產分配。
D✕
錯。慰撫金屬民法明文排除事項,不列入剩餘財產分配範圍。
最大陷阱是把「婚後取得」直接等同於「一定列入」。實際上,婚後取得仍要再排除繼承、贈與等無償取得財產,以及慰撫金。另須注意本題問的是『標的財產』,不是問婚後財產概念本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