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土地法之規定,下列關於登記錯誤之說明,何者錯誤?
A因登記錯誤致受損害者,由該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負損害賠償責任正確答案
B因登記錯誤致受損害者,其損害賠償,不得超過受損害時之價值
C登記人員或利害關係人,於登記完畢後,發見登記錯誤時,應以書面聲請該管上級機關查明核准後,辦理更正
D登記錯誤純屬登記人員記載時之疏忽,並有原始登記原因證明文件可稽者,由登記機關逕行更正之
答案與詳解
依土地法第68條規定,因登記錯誤致受損害者,由「該地政機關」負損害賠償責任,而非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本選項敘述錯誤,為本題正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