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障特考五等考試-地政土地法大意110 年第 30 題單選題
實施區段徵收時,原土地所有權人不願領取現金補償而申請發給抵價地者,對其土地之權利義務於何時終止?
A於領取抵價地時
B於抵價地移轉登記完畢之日
C於該管直轄巿或縣(巿)主管機關核定發給抵價地之日
D於接到該管直轄巿或縣(巿)主管機關核定發給抵價地通知時正確答案
D正確答案
申請抵價地者,自接到主管機關核定發給通知時,對原土地權利義務即終止。
為什麼答案是 D
土地徵收條例規定,申請發給抵價地者,自接到主管機關核定發給抵價地通知時,其對原土地之權利義務即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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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申請抵價地者,自接到主管機關核定發給通知時,對原土地權利義務即終止。
關鍵字:「接到核定通知時」=權義終止點,不是登記完成或領取時。
逐選項分析
A✕
領取抵價地時已是後續程序,權利義務終止點更早,非此時。
B✕ 陷阱
移轉登記完畢是物權取得時點,易與權義終止混淆,但法條明定是「接到通知時」而非登記完畢。
C✕ 陷阱
主管機關「核定發給之日」是行政機關作成決定的時點,但法定終止點是申請人「接到通知時」,非核定日。
D✓ 正確
土地徵收條例規定,申請發給抵價地者,自接到主管機關核定發給抵價地通知時,其對原土地之權利義務即終止。
區段徵收抵價地流程與時點
| 階段 | 行為 | 法律效果 |
|---|
| 申請 | 原所有權人申請發給抵價地 | 表示不領現金補償 |
| 核定 | 主管機關核定發給 | 行政處分作成 |
| 送達 | 接到核定通知時 | ✅ 對原土地權義終止 |
| 領取/登記 | 抵價地移轉登記 | 取得抵價地所有權 |
本題四個選項都是「時間點」,最容易誤選 C(核定日)或 B(登記完畢)。關鍵在區辨「行政處分作成」vs「送達生效」—法條採「接到通知時」,即以送達對當事人生效為準,保障人民知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