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障特考五等考試-地政土地法大意110 年第 7 題單選題
私有土地所有權之拋棄,登記機關應於辦理何種登記後,隨即為國有之登記?
D正確答案
私有土地所有權拋棄,先辦塗銷登記,再隨即登記為國有。
為什麼答案是 D
依土地登記規則,土地所有權人拋棄其所有權,應辦理塗銷登記,塗銷後隨即登記為國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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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私有土地所有權拋棄,先辦塗銷登記,再隨即登記為國有。
逐選項分析
A✕ 陷阱
消滅登記是針對土地本身滅失(如海沒、流失)而為,非針對所有權拋棄。容易與塗銷混淆。
B✕
更名登記是權利主體名稱變更(如改名、組織變更),與拋棄無關。
C✕
更正登記用於登記錯誤或遺漏之更正,與所有權拋棄無關。
D✓ 正確
依土地登記規則,土地所有權人拋棄其所有權,應辦理塗銷登記,塗銷後隨即登記為國有。
登記類型辨別
| 登記類型 | 適用情形 | 效果 |
|---|
| 消滅登記 | 土地或建物滅失 | 標的消滅 |
| 塗銷登記 | 權利拋棄、無效、撤銷 | 權利歸零 |
| 更名登記 | 權利人名稱變更 | 主體同一 |
| 更正登記 | 登記錯誤或遺漏 | 更正內容 |
「消滅」與「塗銷」是登記法最愛混淆的一組。記住:消滅是『東西沒了』(土地滅失),塗銷是『權利沒了』(拋棄、無效)。所有權拋棄,土地還在,所以是塗銷而非消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