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障特考五等考試-地政土地法大意110 年第 23 題單選題
經政府照價收買之土地,如地上建有房屋時,得予讓售。下列何者非屬依規定得讓售之對象?
A地上權人
B土地承租人
C房屋承租人正確答案
D房屋所有權人
C正確答案
照價收買土地上有房屋時,得讓售對象為地上權人、土地承租人、房屋所有權人,房屋承租人不在其列。
為什麼答案是 C
房屋承租人僅承租房屋,並未取得對土地的使用權源,故非得讓售對象。
載入中…
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照價收買土地上有房屋時,得讓售對象為地上權人、土地承租人、房屋所有權人,房屋承租人不在其列。
抓「對土地有使用權源的人」才能買地,房屋承租人只租房子沒租地,直接刪掉。
逐選項分析
A✕
地上權人對土地有用益物權,屬於得讓售的對象之一。
B✕
土地承租人直接承租該土地,屬於得讓售的對象之一。
C✓ 正確
房屋承租人僅承租房屋,並未取得對土地的使用權源,故非得讓售對象。
D✕
房屋所有權人對土地上房屋有所有權,屬於得讓售的對象之一。
照價收買土地讓售對象比較
| 身分 | 與土地關係 | 是否得讓售 |
|---|
| 地上權人 | 對土地有用益物權 | 是 |
| 土地承租人 | 直接承租土地 | 是 |
| 房屋所有權人 | 擁有地上房屋 | 是 |
| 房屋承租人 | 僅承租房屋,無土地權源 | 否 |
考生容易把「房屋承租人」與「房屋所有權人」搞混,誤以為只要與房屋有關的人都能受讓土地,忽略了讓售的關鍵在於對「土地」是否有使用權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