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土地徵收條例第10條之規定,需用土地人於事業計畫報請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前,應舉行公聽會,聽取土地所有權人及利害關係人之意見。有關該公聽會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該公聽會應作成決議,並有拘束各關係機關之效力
B土地所有權人若決定不出席,則該公聽會應屬無效
C利害關係人之意見僅供參考,非必然拘束主管機關正確答案
D公聽會進行程序,應依行政程序法有關聽證之規定辦理
答案與詳解
正解。公聽會性質為意見陳述程序,利害關係人意見僅供需用土地人及主管機關參考,不具法律拘束力。主管機關綜合考量後仍得依職權作成決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