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藥品安定性試驗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安定性試驗報告之原始數據紀錄得免送審而留廠商備查
B分段委託之藥品安定性試驗的執行,需由分段委託製造製程之受託製造廠執行正確答案
C申請新成分新藥查驗登記,若送審資料已包含達有效期間之長期試驗,可免除加速試驗
D申請學名藥查驗登記使用先導性規模一批,申請時應檢附6個月加速及12個月長期試驗的前6個月資料,據此可獲得最多2年之暫定有效期間的核准
答案與詳解
本選項是錯誤敘述,所以是本題答案。分段委託製造之藥品,安定性試驗執行原則是能確認藥品品質即可,並非一定要由分段委託製造製程的受託製造廠執行;錯在「需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