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高考-藥師(二)藥學(六)(包括藥事行政與法規)114 年第 17 題單選題
下列有關藥師懲戒委員會之敘述,何者錯誤?
A藥師懲戒委員會之委員,應就不具民意代表身分之藥學、法學專家學者及社會人士遴聘之,其中法學專家學者及社會人士之比例不得少於三分之二正確答案
B藥師懲戒委員會由中央或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設置
C藥師懲戒委員會應將移付懲戒事件,通知被付懲戒之藥師,並限其於通知送達之翌日起二十日內提出答辯或於指定期日到會陳述;未依限提出答辯或到會陳述者,藥師懲戒委員會得逕行決議
D被懲戒人對於藥師懲戒委員會之決議有不服者,得於決議書送達翌日起二十日內,向藥師懲戒覆審委員會請求覆審
A正確答案
藥師懲戒委員會委員的法學專家及社會人士比例「不得少於三分之一」,並非三分之二,故A錯誤。
為什麼答案是 A
藥師懲戒委員會委員須就不具民意代表身分之藥學、法學專家學者及社會人士遴聘,其中法學專家學者及社會人士比例為「不得少於三分之一」,本選項寫成「三分之二」屬數字偷換,故為錯誤敘述,即本題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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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藥師懲戒委員會委員的法學專家及社會人士比例「不得少於三分之一」,並非三分之二,故A錯誤。
看到「三分之二」直接起疑,懲戒委員會法學與社會人士比例多為「不得少於三分之一」,超過半數就不合理。
逐選項分析
A✓ 正確
藥師懲戒委員會委員須就不具民意代表身分之藥學、法學專家學者及社會人士遴聘,其中法學專家學者及社會人士比例為「不得少於三分之一」,本選項寫成「三分之二」屬數字偷換,故為錯誤敘述,即本題答案。
B✕
藥師懲戒委員會確由中央或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設置,敘述正確。
C✕
應通知被付懲戒藥師並限其於送達翌日起20日內答辯或到會陳述,逾期得逕行決議,敘述正確。
D✕
不服決議者得於決議書送達翌日起20日內向覆審委員會請求覆審,敘述正確。
藥師懲戒委員會重點整理
| 項目 | 內容 |
|---|
| 設置機關 | 中央或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 |
| 委員組成 | 不具民意代表身分之藥學、法學專家、社會人士 |
| 法學+社會人士比例 | 不得少於三分之一 |
| 答辯期間 | 送達翌日起20日內 |
| 覆審請求 | 送達翌日起20日內向覆審委員會 |
本題以「不得少於三分之二」偷換法定的「不得少於三分之一」。懲戒委員會設計上以專業(藥學)委員為主、外部人士為輔,外部法學與社會人士只需達一定比例下限(三分之一)即可,若要求三分之二反而本末倒置,考生須牢記正確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