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高考-藥師(二)藥事行政與法規111 年第 14 題單選題
依藥師法之規定,下列何者非屬應移付懲戒之情事?
A藉其藥師身分為產品代言,誇大不實致消費者誤信廣告而購買者
B明知為偽藥而販賣者
C未親自執業而將證照租借他人使用者
D藥師執業未申請執業登記者正確答案
D正確答案
藥師法第21條列舉「移付懲戒」事由;未申請執業登記是罰鍰問題,不是本題要找的懲戒事由。
逐選項解析
A藉其藥師身分為產品代言,誇大不實致消費者誤信廣告而購買者✕ 錯誤
藥師藉藥事專業身分為產品代言,背書或影射產品有誇大不實效能,致有誤導消費者購買之虞,屬藥師法第21條明列的移付懲戒事由,所以不是本題要選的「非屬」。
B明知為偽藥而販賣者✕ 錯誤
明知為偽藥或禁藥而販賣,是藥師法第21條明文列出的嚴重不當行為,應由藥師公會或主管機關移付懲戒。考選部常把「偽藥販賣」放進懲戒列舉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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