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政府採購法規定,機關通知廠商有查驗或驗收不合格情節重大之情形,且該廠商於機關通知日起前 5 年內被任一機關刊登 1 次,則經廠商提出異議申訴審議結果並無不實者,自刊登公報之次日起多久期間內不得參加投標或作為決標或分包廠商?
A6 個月正確答案
B1 年
C2 年
D3 年
答案與詳解
查驗驗收不合格情節重大屬第103條第1項第3款範圍,於通知日起前5年內已被任一機關刊登1次者,自刊登之次日起6個月,為法定明確期間,故為正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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