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建築技術規則規定,下列何種建築物應辦理防火避難綜合檢討評定?
A高度達 25 層供建築物用途類組 H-2 組使用之高層建築物
B高度達 25 層供建築物用途類組 H-1 組使用之高層建築物正確答案
C高度 60 公尺供建築物用途類組 H-2 組使用之高層建築物
D高度 85 公尺供建築物用途類組 H-2 組使用之高層建築物
答案與詳解
高度達25層已達法定應辦理門檻,且用途為H-1組(如護理之家等),非屬H-2組之例外豁免情形,故依法應辦理防火避難綜合檢討評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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