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公務人員考試法之規定,有關正額錄取人員資格保留之事由及保留年限,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進修碩士學位,其保留期限不得逾 3 年
B進修博士學位,其保留期限不得逾 4 年
C養育 3 足歲以下子女,其保留期限不得逾 2 年
D疾病、懷孕、生產、父母病危、子女重症或其他不可歸責事由,其保留期限不得逾 2 年正確答案
答案與詳解
疾病、懷孕、生產、父母病危、子女重症或其他不可歸責事由,均屬正額錄取人員無法立即接受分配訓練時的保留事由,期限不得逾2年,完全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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