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所屬事業機構新進職民法96 年第 3 題單選題考點:不當得利vs不法管理考點:不法管理
甲為攤販,見警察臨檢,驚慌逃逸。友人乙適經過,顧客丙欲購買,並壓低價格,乙明知甲可能不同意,仍然代甲賣出,下列何者較有理:
A甲為不當得利
B乙為不法管理正確答案
C甲自己有過失,不得追究乙
D乙為與有過失
B正確答案
乙明知甲不同意仍擅自代賣,屬「不法管理」(民法第177條第2項),甲得請求乙交付所得或負賠償責任。
逐選項解析
A甲為不當得利不當得利vs不法管理✕ 易錯陷阱
不當得利指無法律上原因而受利益。此處乙擅自代賣,法律關係應依不法管理處理;甲並非受利益方,反而可能因售價偏低而受損,故以不當得利描述甲並不精準。
B乙為不法管理不法管理✓ 正確
乙「明知甲可能不同意」仍代甲出售,符合不法管理要件(管理人明知或可得知本人不欲其管理)。依民法第177條第2項,本人得請求管理人將所得利益交付,或依侵權行為請求損害賠償,選B最有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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