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所屬事業機構新進職民法96 年第 42 題單選題考點:理由錯誤考點:代理效力歸屬
甲為不動產經紀人代乙出售房屋,故意未告知丙該屋曾經因颱風遭洪水淹沒,丙購屋後得知,得否向乙請求損害賠償?
A可,因為甲為專業人士,不可詐欺
B不可,甲的私人行為,乙不用負責
C可,因為甲為乙的代理人,甲之行為及於乙正確答案
D不可,甲無告知義務
C正確答案
代理人詐欺等同本人詐欺——甲故意隱瞞重要資訊,其行為效力直接及於委託人乙,丙可依相關民法規定向乙請求損害賠償。
逐選項解析
A可,因為甲為專業人士,不可詐欺理由錯誤✕ 易錯陷阱
甲為專業人士固然有更高注意義務,但選項以「不可詐欺」為由推導丙可求償,理由混亂——重點在代理關係,而非職業道德,法律構成不正確。
B不可,甲的私人行為,乙不用負責代理效力歸屬✕ 易錯陷阱
甲受乙委任代理出售房屋,其執行代理職務的行為並非私人行為,依民法代理規定,代理人之行為效力歸屬本人,乙無法脫免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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