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庫
立即開始練習
國營聯招 政風
96 年 · 第 8 題
國營聯招 政風
民法
96 年
第 8 題
單選題
就租賃物所繳納之稅捐,依民法之規定,應由何人負擔?
A
出租人
正確答案
B
承租人
C
出租人及承租人共同負擔
D
視租金之多寡決定
答案與詳解
A
正確答案
租賃物所繳納之稅捐,依民法第441條,應由出租人負擔,非承租人。
為什麼答案是 A
依民法第441條,就租賃物所繳納之稅捐,應由出租人負擔,此為法定義務,出租人為所有人,稅捐責任歸屬於其名下。
考點:租賃稅捐負擔
考點:承租人義務範圍
考點:稅捐負擔歸屬
考點:法定義務不依租金
載入中…
完整詳解
Pro · 無限
重點
租賃物所繳納之稅捐,依民法第441條,應由出租人負擔,非承租人。
秒殺技巧
租賃物稅捐=出租人財產所生義務,記住「稅捐跟著所有人走」,選A秒殺。
逐選項分析
A
租賃稅捐負擔
✓ 正確
依民法第441條,就租賃物所繳納之稅捐,應由出租人負擔,此為法定義務,出租人為所有人,稅捐責任歸屬於其名下。
B
承租人義務範圍
✕ 陷阱
承租人僅有使用收益租賃物之權,租賃物本身所生稅捐為所有人(出租人)之財產義務,依法不由承租人負擔。
C
稅捐負擔歸屬
✕
民法第441條並無共同負擔之規定,稅捐義務明確歸屬出租人,法條文義並無共同分擔之設計。
D
法定義務不依租金
✕
民法第441條之稅捐負擔與租金多寡完全無關,法律明定由出租人承擔,不因租金高低而有任何差異。
租賃關係中各項費用負擔對照
費用種類
負擔人
法律依據
租賃物稅捐
出租人
民法第441條
租金
承租人
民法第421條
租賃物必要費用(修繕)
出租人
民法第429條
保存費用(有益費用)
承租人可請求償還
民法第431條
陷阱提醒
考生容易混淆「誰實際使用租賃物」與「誰負擔稅捐」的關係,誤以為使用人(承租人)應負擔稅捐。但稅捐屬財產稅性質,跟著不動產所有人(出租人)走,與使用關係無涉,選B是最常見的陷阱。
想練更多民法考古題?
Examly 收錄 38 萬+ 道歷屆題目,每題都有像這樣的精選詳解。免費下載,立即開練。
Download on the
App Store
GET IT ON
Google Pl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