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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住民族考試三等考試-財稅行政類科民法1147單選題

甲向乙購買L地,當事人間關於L地之所有權移轉契約,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甲、乙均須親自簽名
B契約之內容,應由甲或乙親自書寫正確答案
C乙得以蓋章代簽名
D甲得以指印代簽名,並經2人簽名證明
答案與詳解
B
正確答案
不動產移轉須書面,但內容不必當事人親自書寫,簽名方式可蓋章或按指印代替。

為什麼答案是 B

民法第3條第1項明文:「得不由本人自寫」。契約內容可由他人代筆、打字或電腦繕打,不必當事人親自書寫,只要最後簽名親為即可。此為題目要選的錯誤敘述。

考點:簽名須親為考點:內容免親寫考點:蓋章代簽名考點:指印代簽名
載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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