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未婚無子,父母、祖父母均已死亡。有一兄,但已死亡。甲生前扶養其兄之未成年子乙。甲死亡時,留有新臺幣(下同)200萬元之現金,但對丙負有100萬元債務。甲立遺囑遺贈丁100萬元。乙經親屬會議決議酌給50萬元。乙、丙、丁得自甲之遺產,分別獲得多少金額?
A乙0元、丙100萬元、丁100萬元
B乙50萬元、丙100萬元、丁50萬元正確答案
C乙50萬元、丙50萬元、丁100萬元
D乙25萬元、丙100萬元、丁75萬元
答案與詳解
分配順序:1. 債權人丙優先受償100萬(遺產剩100萬)。2. 遺產酌給請求權人乙具生存保障性質,優先於遺贈,獲50萬(遺產剩50萬)。3. 受遺贈人丁僅能就剩餘遺產受償,獲50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