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約定,甲於乙之受僱人丙,將來因職務上之行為而應對乙為損害賠償時,由甲代負賠償責任。關於甲、乙間之人事保證契約,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若甲與乙僅以口頭約定人事保證契約,並約定期間為10年。則該人事保證約定期間,縮短為3年,仍為有效正確答案
B除法律另有規定或契約另有訂定外,甲依人事保證契約應負賠償責任時,其賠償金額以賠償事故發生時,丙當年可得報酬之總額為限
C若甲、乙間之人事保證未定期間者,自成立之日起有效期間為3年
D若甲、乙間之人事保證未定期間者,甲得隨時終止契約
答案與詳解
錯誤故選。人事保證依民法第756-1條第2項應以書面為之,屬要式契約。口頭約定自始無效,根本沒有「期間縮短為3年仍有效」的問題。陷阱在於把期間議題蓋過形式要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