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mly題庫立即開始練習
原住民族考試三等考試-財稅行政類科民法11411單選題

甲公司向乙借款若干,約定應於民國(下同)98年3月1日償還,甲之大股東丙,以及甲之董事丁,均同意就上述借款為甲擔任連帶保證人,並拋棄先訴抗辯權。詎甲屆期無力償還借款,丁復於113年2月5日卸任董事職務,乙遂於同年月20日向甲請求償還借款,甲旋向乙承認其所積欠之借款。乙復於同年4月15日請求丙、丁連帶清償上述債務,丙提出乙基於連帶保證之請求權已罹於消滅時效之抗辯,丁則以其並無職務在身為由,拒負保證之責。依實務見解,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甲向乙承認借款債務,對丙亦生中斷時效之效力正確答案
B乙請求已卸任董事職務之丁,就甲之借款負連帶保證責任,並無理由
C丙抗辯乙之連帶保證請求權已罹於消滅時效,屬有理由
D甲向乙承認借款債務,發生中斷時效之效力
答案與詳解
A
正確答案
主債務人甲承認借款雖中斷對甲的時效,但連帶保證債務時效獨立,不當然及於保證人丙,故A為錯誤敘述。

為什麼答案是 A

實務認為主債務人甲承認債務僅中斷對甲本身之時效,連帶保證債務消滅時效獨立進行,不當然對保證人丙發生中斷效力。本敘述若稱對甲之承認亦中斷對丙之時效,即與實務見解相反,故為錯誤敘述,係本題應選答案。

考點:時效中斷相對性考點:職務保證考點:消滅時效完成考點:承認中斷時效
載入中…

民法 相關題目

想練更多民法考古題?

Examly 收錄 38 萬+ 道歷屆題目,每題都有像這樣的精選詳解。免費下載,立即開練。

Download on theApp Store即將推出Google Play
黑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