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住民族考試四等考試-財稅行政類科民法概要108 年第 7 題單選題
約定利率逾週年百分之十二者,最快經過幾年後,債務人得隨時清償原本?
D正確答案
108年修法前民法第204條規定,約定利率超過週年12%者,經1年後債務人得隨時清償原本。
為什麼答案是 D
依民法第204條,約定利率逾週年12%者,經1年後,債務人得隨時清償原本,但須於1個月前預告債權人。此為保護債務人免受高利盤剝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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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108年修法前民法第204條規定,約定利率超過週年12%者,經1年後債務人得隨時清償原本。
口訣:超過12%,滿1年可提前清償(但須1個月前預告)。
逐選項分析
C✕ 陷阱
2年是常見的誤記,考生易與其他時效混淆,但本條明定為1年。
D✓ 正確
依民法第204條,約定利率逾週年12%者,經1年後,債務人得隨時清償原本,但須於1個月前預告債權人。此為保護債務人免受高利盤剝之規定。
民法利息相關規定整理
| 條文 | 內容 | 關鍵數字 | 效果 |
|---|
| 民法§203 | 法定利率 | 週年5% | 未約定利率時適用 |
| 民法§204 | 高利提前清償權 | 超過12%、經1年 | 得隨時清償(須1個月前預告) |
| 民法§205 (修法前) | 最高約定利率 | 週年20% | 超過部分無請求權 |
| 民法§205 (110年修正) | 最高約定利率下修 | 週年16% | 超過部分無請求權 |
本題易錯處在於混淆「12%」「20%(16%)」「1年」「1個月預告」四個數字。§204管的是「何時可提前清償」(1年),§205管的是「利率上限」(20%/16%),兩者常被考選部交錯出題,務必分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