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中教甄|特殊教育(身心障礙)特殊教育107 年第 60 題單選題
下列何種情況發生時,美美可向教育局重新申請步行輔具?
A家長與使用者認定原輔具已不符合其現有需求。
B原輔具未逾年限,但經教師拍照舉證已長期閒置未使用。
C輔具未達年限但證明確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損壞致無法使用。正確答案
D以上皆可。
第二部份(每题2分)
C正確答案
輔具未達年限欲重新申請,須具備不可抗力損壞或經專業團隊評估生理狀況改變等正當事由,僅憑家長認定或閒置不符規定。
逐選項解析
A家長與使用者認定原輔具已不符合其現有需求。✕ 錯誤
家長與使用者自行認定不符需求,缺乏專業團隊(如醫師、治療師)的評估證明,無法作為未達年限重新申請的依據。
B原輔具未逾年限,但經教師拍照舉證已長期閒置未使用。✕ 錯誤
輔具長期閒置未使用屬於使用習慣或適應問題,應由專業團隊介入指導或調整,而非直接重新申請新輔具。
C輔具未達年限但證明確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損壞致無法使用。✓ 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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