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警察人員考試四等考試-行政警察人員類別法學緒論106 年第 18 題單選題
依民法之規定,下列何者非屬合夥解散之法定原因?
A合夥人之一受監護之宣告者正確答案
B合夥存續期間屆滿者
C合夥目的之事業不能完成者
D合夥人全體同意解散者
A正確答案
民法第692條列舉合夥解散三法定原因:存續期滿、全體同意、目的事業不能完成。合夥人受監護宣告只是退夥原因,不是解散原因。
為什麼答案是 A
合夥人受監護宣告依民法第687條屬於「法定退夥」事由,只影響該合夥人退出,合夥本體仍可繼續,並非解散原因。此為本題要選的答案。
考點:退夥≠解散考點:期限屆滿解散考點:目的不能解散考點:合意解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