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考-地政土地行政大意111 年第 49 題單選題
依土地徵收條例規定,被徵收之土地,未依核准徵收原定興辦事業使用者,原土地所有權人得向下列何者申請收回原被徵收之土地?
A鄉(鎮)公所
B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正確答案
C內政部地政司
D需地機關
B正確答案
被徵收土地未按原計畫使用,原所有權人向「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申請收回。
為什麼答案是 B
依土地徵收條例第9條,原所有權人應於法定期間內向該管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申請收回原徵收土地。
載入中…
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被徵收土地未按原計畫使用,原所有權人向「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申請收回。
土地徵收條例的地方主管機關=直轄市/縣市政府,收回申請走這條線。
逐選項分析
A✕
鄉鎮公所非土地徵收條例的主管機關,無權受理收回申請。
B✓ 正確
依土地徵收條例第9條,原所有權人應於法定期間內向該管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申請收回原徵收土地。
C✕ 陷阱
內政部為中央主管機關,負責「核准」徵收,但收回申請受理機關是地方政府,非內政部地政司。
D✕ 陷阱
需地機關是申請徵收者(如交通部、水利署),不是收回申請的受理窗口,易混淆。
土地徵收程序機關分工
| 角色 | 機關 | 任務 |
|---|
| 需用土地人 | 需地機關(如交通部) | 提出徵收申請 |
| 中央主管機關 | 內政部 | 核准徵收 |
| 地方主管機關 | 直轄市/縣市政府 | 執行徵收、受理收回申請 |
| 原土地所有權人 | 人民 | 未依計畫使用可申請收回 |
考生常以為「徵收是內政部核准,收回當然也找內政部」,但土地徵收條例把執行層級交給地方主管機關,收回申請要向直轄市或縣市政府提出,不是內政部,也不是需地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