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都市計畫法第 79 條規定,都市計畫範圍內土地或建築物之使用,違反該法或內政部、直轄市、縣(市)政府依該法所發布之命令者,當地地方政府或鄉、鎮、縣轄市公所得處其土地或建築物所有權人、使用人或管理人新臺幣多少元罰鍰?
A3 萬元以上 10 萬元以下
B5 萬元以上 20 萬元以下
C6 萬元以上 30 萬元以下正確答案
D10 萬元以上 60 萬元以下
答案與詳解
都市計畫法第79條第1項明定:違反該法或相關命令者,處土地或建築物所有權人、使用人或管理人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勒令拆除、改建、停止使用或恢復原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