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耕地三七五減租條例規定,有關租佃爭議處理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耕地租佃爭議,先後由鄉(鎮、市、區)公所耕地租佃委員會調處及直轄市或縣(市)政府耕地租佃委員會調解正確答案
B非經調解、調處,不得起訴
C租佃爭議之訴訟,免收裁判費
D調解、調處成立者,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其義務時,他造當事人得逕向該管司法機關聲請強制執行
答案與詳解
錯誤!正確順序是鄉(鎮、市、區)公所耕地租佃委員會『調解』,不成立才送直轄市或縣(市)政府耕地租佃委員會『調處』。A 把調解與調處兩個名詞顛倒,屬典型名詞偷換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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