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普考-不動產經紀人土地法與土地相關稅法概要104 年第 8 題單選題
依平均地權條例規定,下列何種公共設施用地,非屬參加市地重劃土地所有權人應共同負擔之用地?
A國民中學用地
B廣場用地
C兒童遊樂場用地
D機關用地正確答案
D正確答案
市地重劃共同負擔用地採列舉式,僅限10項公共設施,機關用地不在其中。
為什麼答案是 D
機關用地(如行政機關辦公廳舍)並未列入平均地權條例第60條共同負擔之10項公共設施,屬政府應自行取得者,不能叫地主共同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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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市地重劃共同負擔用地採列舉式,僅限10項公共設施,機關用地不在其中。
口訣:道路、溝渠、兒童遊樂場、鄰里公園、廣場、綠地、國中小、停車場、市場——共10項,『機關用地』不在內!
逐選項分析
A✕
國民中學用地屬於平均地權條例第60條列舉之共同負擔項目之一,與國民小學並列,地主須共同負擔。
B✕
廣場用地為條例明文列舉之共同負擔公共設施,屬重劃區內所有權人應共同提供之用地。
C✕
兒童遊樂場用地亦為法定共同負擔項目,與鄰里公園、綠地同屬服務居民之基礎公共設施。
D✓ 正確
機關用地(如行政機關辦公廳舍)並未列入平均地權條例第60條共同負擔之10項公共設施,屬政府應自行取得者,不能叫地主共同負擔。
市地重劃共同負擔10項公共設施 vs 非負擔
| 類別 | 項目 | 是否共同負擔 | 備註 |
|---|
| 交通 | 道路、溝渠 | ✅ 是 | 基礎設施 |
| 休憩 | 兒童遊樂場、鄰里公園、廣場、綠地 | ✅ 是 | 服務重劃區居民 |
| 教育 | 國民小學、國民中學 | ✅ 是 | 僅限國中小 |
| 服務 | 停車場、零售市場 | ✅ 是 | 生活機能 |
| 其他 | 機關用地、高中以上學校 | ❌ 否 | 政府應自行取得 |
考生容易誤以為『公共設施用地』通通都要共同負擔,其實平均地權條例採『列舉式』只限10項。機關用地雖屬公共設施,但因非服務重劃區居民之基礎設施,法律明文排除,由政府自行徵收取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