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檢-特殊教育·資賦優異組課程教學與評量(資賦優異組)111 年第 17 題單選題
17.小嘉是七年級的數理資優學生,李老師發現他的數學能力優異,明顯超過同齡的學生,下列哪些做法合於現行規定並有助於發展小嘉的數學能力?
甲、因小嘉數學能力優異,在與家長溝通後,安排他直接跳過七年級而到八年級上數學課
乙、小嘉入學時的自然性向測驗已達七年級常模平均數以上,可直接進行全部學科的跳級
丙、小嘉數學成就測驗達到八年級常模平均數百分等級 97 以上,可鼓勵其申請數學科免修
丁、小嘉於開學前接受七年級數學科總結性評量已達高度精熟,可提供其數學科加速學習
D正確答案
資優生縮短修業年限(如免修、跳級)需經嚴謹評量程序,達高一年級常模PR97以上可申請免修,精熟者可加速學習。
為什麼答案是 D
丙符合免修標準(達高一年級常模PR97以上);丁符合加速學習的條件(總結性評量已達高度精熟),兩者皆為合法且適當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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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資優生縮短修業年限(如免修、跳級)需經嚴謹評量程序,達高一年級常模PR97以上可申請免修,精熟者可加速學習。
跳級與免修不能僅憑溝通或達「平均數」就實施,需經正式評量且達極高標準(如PR97以上),故甲、乙錯,丙、丁對。
逐選項分析
A✕
包含錯誤的甲、乙。甲未經正式評量程序即跳級違反規定;乙僅達平均數遠未達跳級標準。
B✕
包含錯誤的甲。資優生調整修業年限必須經過客觀評量與鑑定程序,不能僅憑教師觀察與家長溝通。
C✕
包含錯誤的乙。全部學科跳級的標準極高,通常需智力或學科成就達PR97以上或正3個標準差,僅達「平均數」無法跳級。
D✓ 正確
丙符合免修標準(達高一年級常模PR97以上);丁符合加速學習的條件(總結性評量已達高度精熟),兩者皆為合法且適當的做法。
資優生縮短修業年限常見方式與實務條件
| 方式 | 說明 | 常見實施條件 |
|---|
| 免修課程 | 該科免修,可自學或接受其他充實課程 | 該科成就測驗達高一年級常模PR97以上 |
| 部分學科加速 | 該科提早學習較高年級課程 | 該科評量達精熟程度 |
| 全部學科跳級 | 跳過一個年級就讀 | 智力或各科成就測驗達極優異標準(如PR97以上) |
考生容易誤以為只要老師覺得優秀或家長同意就可以隨意調整年級(甲),或者誤以為只要高於「平均數」就能跳級(乙)。實際上,縮短修業年限有嚴格的法規標準與鑑定程序,以確保學生的學習權益與適應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