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心障礙人員考試身障五等-錄事類科民事訴訟法大意與刑事訴訟法大意108 年第 14 題單選題
下列何種民事訴訟事件,屬於專屬管轄事件?
A請求移轉買受土地所有權之訴
B確認債權不存在之訴
C拆屋返還所有土地之訴正確答案
D侵權損害賠償之訴
C正確答案
民訴第10條:因不動產之物權或分割、經界涉訟者,專屬不動產所在地法院管轄。拆屋還地屬物權之訴,故為專屬管轄。
為什麼答案是 C
拆屋還地之訴,係基於土地所有權排除侵害(民法第767條),屬「因不動產物權涉訟」,依民訴第10條第1項專屬不動產所在地法院管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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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民訴第10條:因不動產之物權或分割、經界涉訟者,專屬不動產所在地法院管轄。拆屋還地屬物權之訴,故為專屬管轄。
看到「不動產物權」關鍵字(所有權、地上權、拆屋還地、分割共有物)→ 專屬管轄;債權請求(移轉登記、損害賠償)→ 非專屬。
逐選項分析
A✕ 陷阱
請求移轉買受土地所有權,是基於買賣契約的「債權請求」,尚未涉及物權本身的爭執,實務通說認為非民訴第10條之專屬管轄事件,依一般管轄規定即可。
B✕
確認債權不存在之訴,標的為債權關係,屬財產權訴訟,依被告住所地或債務履行地定管轄(民訴第1、12條),並非專屬管轄。
C✓ 正確
拆屋還地之訴,係基於土地所有權排除侵害(民法第767條),屬「因不動產物權涉訟」,依民訴第10條第1項專屬不動產所在地法院管轄。
D✕
侵權損害賠償之訴為金錢給付的債權請求,依民訴第15條由侵權行為地法院管轄,屬「特別管轄」而非「專屬管轄」,原告仍可選擇被告住所地起訴。
民事訴訟專屬管轄類型速記
| 類型 | 法條 | 管轄法院 | 例子 |
|---|
| 不動產物權涉訟 | 民訴§10 I | 不動產所在地 | 拆屋還地、確認所有權 |
| 不動產分割、經界 | 民訴§10 II | 不動產所在地 | 共有物分割、經界訴訟 |
| 婚姻事件 | 家事§52 | 夫妻住所地 | 離婚、婚姻無效 |
| 親子事件 | 家事§61 | 子女住居所 | 認領、否認子女 |
| 繼承事件 | 民訴§18 | 被繼承人住所地 | 遺產分割、特留分 |
最大陷阱是 A 選項!很多考生看到「土地所有權」就反射選專屬管轄,但「請求移轉所有權」是債權請求權(契約履行),不是物權本身的爭執;而 C 的拆屋還地是行使所有物返還請求權,才是真正的「物權之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