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心障礙人員考試身障五等-財稅行政類科稅務法規大意108 年第 43 題單選題
某夜總會本期銷售額200萬元,購買廚具、音響設備共花費100萬元,進項稅額5萬元,本期應繳納多少營業稅?
C正確答案
夜總會屬特種飲食業,適用15%稅率且進項稅額不得扣抵,故應納稅額為200萬×15%=30萬元。
為什麼答案是 C
夜總會適用15%稅率,且進項不可扣抵,直接以銷售額200萬×15%=30萬,為正確答案。
載入中…
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夜總會屬特種飲食業,適用15%稅率且進項稅額不得扣抵,故應納稅額為200萬×15%=30萬元。
看到「夜總會」直接聯想「特種飲食業15%」且「進項不可扣抵」,200萬×15%秒殺得30萬,無視進項與成本干擾。
逐選項分析
A✕ 陷阱
5萬元為本期的進項稅額,但特種飲食業的進項稅額依法不得扣抵,且此非應納稅額。
B✕ 陷阱
25萬元是錯誤將進項稅額5萬元扣抵(30萬-5萬)的結果,特種飲食業絕對不能扣抵進項。
C✓ 正確
夜總會適用15%稅率,且進項不可扣抵,直接以銷售額200萬×15%=30萬,為正確答案。
D✕
40萬元為純干擾選項,可能是誤將銷售額減除設備成本後,再乘上錯誤的稅率所產生的亂數。
特種飲食業營業稅率與進項扣抵規定
| 業別 | 營業稅率 | 進項稅額扣抵 |
|---|
| 夜總會、有娛樂節目之餐飲店 | 15% | 不得扣抵 |
| 酒家、有女性陪侍之茶室/咖啡廳/酒吧 | 25% | 不得扣抵 |
| 一般餐飲業 (非特種) | 5% | 可扣抵 |
題目故意給出「購買設備100萬、進項稅額5萬」,誘導考生去計算進項扣抵或扣除成本。切記特種飲食業「進項絕對不能扣抵」,且直接按「銷售額」乘上稅率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