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心障礙人員考試身障五等-財稅行政類科稅務法規大意108 年第 15 題單選題
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下列有關營業稅之課徵,何者敘述錯誤?
A加值型營業稅採一般稅額計算,非加值型營業稅採特種稅額計算
B酬勞員工個人之貨物或勞務其進項稅額不得扣抵銷項稅額
C適用免稅規定之營業人,得向財政部申請放棄免稅權利,但核准後3年內不得變更
D加值稅體系營業人購置用於捐獻予私立大學之貨物其進項稅額得扣抵銷項稅額正確答案
D正確答案
營業人購置非供本業使用之貨物,進項稅額不得扣抵;捐贈私立大學不屬對政府捐獻,故不得扣抵銷項稅額。
為什麼答案是 D
敘述錯誤,為本題正解。依營業稅法第19條第1項第2款,非供本業及附屬業務使用之貨物,進項稅額不得扣抵;例外僅限「協助國防建設、慰勞軍隊及對政府捐獻」。捐獻予私立大學不屬對政府捐獻,故不得扣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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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營業人購置非供本業使用之貨物,進項稅額不得扣抵;捐贈私立大學不屬對政府捐獻,故不得扣抵銷項稅額。
捐贈給「私立大學」非屬「對政府捐獻」,依規定其進項稅額不得扣抵銷項稅額,秒選D。
逐選項分析
A✕
敘述正確。加值型營業稅依營業稅法第4章第1節採一般稅額計算,非加值型營業稅依第4章第2節採特種稅額計算。
B✕
敘述正確。依營業稅法第19條第1項第4款規定,酬勞員工個人之貨物或勞務,其進項稅額不得扣抵銷項稅額。
C✕
敘述正確。依營業稅法第8條第2項規定,免稅營業人得申請財政部核准放棄適用免稅規定,但核准後3年內不得變更。
D✓ 正確
敘述錯誤,為本題正解。依營業稅法第19條第1項第2款,非供本業及附屬業務使用之貨物,進項稅額不得扣抵;例外僅限「協助國防建設、慰勞軍隊及對政府捐獻」。捐獻予私立大學不屬對政府捐獻,故不得扣抵。
營業稅法第19條:進項稅額不得扣抵之情形
| 不得扣抵項目 | 例外得扣抵情形 |
|---|
| 未依規定取得並保存憑證 | 無 |
| 非供本業及附屬業務使用之貨物或勞務 | 協助國防建設、慰勞軍隊及對政府捐獻 |
| 交際應酬用之貨物或勞務 | 無 |
| 酬勞員工個人之貨物或勞務 | 無 |
| 自用乘人小汽車 | 無 |
考生容易誤以為所有「公益捐贈」的進項稅額皆可扣抵。實際上,營業稅法嚴格規定僅有「協助國防建設、慰勞軍隊及對政府捐獻」的進項稅額才能扣抵,捐贈私立學校或一般公益團體皆不得扣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