丙公司於民國107年1月1日購置乘人小客車一輛5,000,000元供總經理使用,外加進項稅額5%,設殘值800,000元,耐用年限5年,按平均法提列折舊。若丙公司為一般營利事業,申報107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可提列多少折舊額?
A840,000元
B466,190元
C423,810元正確答案
D420,000元
答案與詳解
完全正確!第一步:進項稅額不得扣抵計入成本,實際成本為525萬。第二步:算出實際折舊89萬。第三步:套用查核準則限額公式,89萬×(250萬/525萬)=423,81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