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於107年出資1,000萬元,以現年22歲兒子(乙)名義購置土地1筆,若土地公告現值500萬元,且甲當年度無其他贈與,則贈與稅納稅義務人為何者?又贈與稅額為多少?
A甲為贈與稅納稅義務人,贈與稅額28萬元正確答案
B甲為贈與稅納稅義務人,贈與稅額78萬元
C乙為贈與稅納稅義務人,贈與稅額28萬元
D乙為贈與稅納稅義務人,贈與稅額78萬元
答案與詳解
贈與稅納稅義務人原則為贈與人(甲)。視同贈與之不動產以土地公告現值500萬計算,扣除贈與免稅額220萬後,贈與淨額280萬,適用10%稅率=28萬元。
